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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林遮峪乡:“星级文明户”评出了文明新风尚

 时间:2022-09-07 10:46       大    中    小      来源:保德县融媒体中心

   为不断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弘扬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培育乡风文明,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保德县林遮峪乡积极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全乡计划评选195户,8月底全部完成。目前已评选出111户,其中六星文明户21户、七星文明户62户、八星文明户24户、九星文明户4户。

  主要做法
  明确“定星”标准。聚焦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明确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卫生整洁、诚实守信、文化教育、勤劳致富、孝老爱亲、邻里和睦、移风易俗、勤俭节约等十项“星级文明户”创评标准。每个星单项评分满分为10分,评分高于7分的,该项星方可命名;得分低于7分的,该项星级不予命名。爱党爱国星、遵纪守法星、卫生整洁星、诚实守信星为基础星,即星级文明户必须要获评四颗基础星为基本条件,获评几颗星则按几级星命名,最低为“六星级文明户”,最高为“十星级文明户”。在“十星级文明户”当中,对积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在乡村振兴中起到引领带动作用的,且“基础评分+奖励评分”高于90分的户,评选为“星级文明示范户”。
  严格“评星”程序。乡党委成立“星级文明户”创评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站(所)长、妇联、团委负责人及村“两委”主干等人员组成。各村吸纳村内有威望的老党员、村干部等组成评星小组,按照创评标准进行星级评定。评选实行动态管理制度,以农户为单位,对照“十星”创建标准进行自评,村级评星小组进行考评,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乡两级予以挂星。在“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中,要求各村坚持做到七个结合:自我申报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群众评定与支部审核相结合;村委审核与乡镇审批相结合;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示范相结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群众参与与干部带动相结合;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相结合。
  创新“管星”机制。为防止出现“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短期行为,乡党委不搞“终身制”,按照规范流程、紧扣标准、严选真评、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实施一年一评一考核、全程管理、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乡村创建领导小组对星级文明户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复查验收,依据复查验收情况给予增星或减星,对出现严重问题的减星或取消星级文明户资格。对取消资格的实行摘牌处理,对保星争星成功的张榜公布予以表彰,引导“星级文明户”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引领示范,激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热情,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家家争星创星的浓厚氛围。
  营造“追星”氛围。乡村两级组织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并采取版面宣传、村内广播等方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大力宣传“星级文明户”评选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积极营造“自己选文明户、身边人选文明户、文明户在身边”良好氛围,促进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社会风尚。将星级评定与落实优惠政策紧密结合,在就业、应征入伍、文化教育、支农贷款、涉农补助、评先选优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星级文明户”家庭成员可参与村级班子对本村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决策的讨论;可作为后备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及公益性岗位、见习岗位人选优先考虑;可免费健康体检、招工;子女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应征入伍;可在涉农补助和支农资金安排上优先倾斜;可在农村举办的农科知识培训和组织外出参观学习时优先考虑;可优先参加“保德好人”“道德模范”等评选。
  初步成效
  “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在农村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对提高村民的思想道德水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文明村镇建设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成为美丽乡村最动人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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