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乡村振兴
时间:2022-06-14 17:02 大 中 小 来源: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保德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资金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保德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资金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深化之年,根据财政部等11部委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山西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1〕56号)、山西省财政厅 中共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过渡期内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和备案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1〕60号)和2022年度我县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资金规模及各级财政资金下达情况,结合我县乡村振兴规划、年度计划和项目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乡村振兴工作有关会议精神,立足“重点帮扶县”定位,坚决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以“巩固”和“拓展”为根本抓手,精准施策,狠抓落实,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为我县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整合涉农资金发挥效益最大化。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出水”,坚决把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证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
(三)明确分工,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统筹整合涉农财政资金工作机制,明确各涉农部门统筹整合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强有力的协调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
(四)积极稳妥,注重实效。按照政府统筹整合、部门审核论证、乡村具体实施的模式,以产业发展为重点,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创新投资方式方法,认真落实好衔接资金绩效管理。
三、统筹整合资金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资金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县财政下达的财政资金,含当年安排和结余结转资金。
(一)统筹整合使用的中央财政资金。按财政部等11部委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文件规定,可统筹整合使用的16项资金。
(二)统筹整合使用的省级财政资金。按山西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1〕56号)文件确定可统筹整合使用的9项省级资金。
(三)统筹整合使用的市级财政资金。市级财政安排的可统筹整合项目资金。
(四)统筹整合使用的县级财政资金。县级财政安排的可统筹整合项目资金。
四、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2022年我县财政资金统筹整合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规模为15897.867899万元。整合资金项目为:
(一)衔接资金15481万元
1.中央衔接资金6415万元。
2.省级衔接资金1200万元。(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专项资金,未到账)
3.市级衔接资金200万元。
4.县级衔接资金7666万元。
(二)整合存量资金416.867899万元
1.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项目结余6.298429万元。
2.2020-2021学年雨露计划资助项目结余102万元。
3.保德县幸福家园公共厕所建设项目结余0.718万元。
4.2021年山西本科大学生资助项目结余17.33485万元。
5.2021年保德县建档立卡脱贫户杂粮、薯类、中药材种植补助项目结余21.364265万元。
6.保德县各乡镇农户实施有机旱作农业谷子品质提升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结余13.84976万元。
7.土崖塔乡西梁村村集体经济养殖项目结余50万元。
8.各乡镇退回结余存量资金205.302595万元。
五、统筹整合资金主要投向
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资金15897.867899万元,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具体实施项目如下:
(一)产业项目9200.9844万元(中央衔接资金4474.5393万元、省级衔接资金1200万元、市级衔接资金200万元、县级衔接资金3326.4451万元)
1.保德县2022年脱贫户发展特色种植项目2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2.保德县2022年农业产业振兴养殖业奖补项目880万元。
责任单位: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各乡(镇)
3.保德县各乡(镇)各村实施有机旱作农业谷子品质提升示范基地建设项目1115.3803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4.保德县各乡(镇)各村实施有机旱作农业脱毒马铃薯品质提升示范基地建设项目879.159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5.保德县3200户户用光伏扶贫电站项目781.0851万元。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保德县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6.保德县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650万元。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7.保德县2022年土地托管粮食生产补贴项目3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8.保德县义门镇袁家里村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乡村振兴示范村)10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义门镇
9.保德县义门镇庙峁村省级乡村旅游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乡村旅游振兴示范村)800万元。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义门镇
10.保德县土崖塔乡乔家塔村百亩生态果园省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乡村振兴示范基地)31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土崖塔乡
11.保德县孙家沟镇王家庄村县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4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12.保德县杨家湾镇故城村县级乡村旅游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200万元。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杨家湾镇
13.保德县东关镇康家滩村县级数字乡村示范村创建项目3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东关镇
14.保德县腰庄乡白家墕村县级产业示范基地创建项目111.18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腰庄乡
15.保德县杨家湾镇段家沟村县级产业示范基地创建项目6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杨家湾镇
16.保德县南河沟乡四井头村县级产业示范基地创建项目49.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南河沟乡
17.保德县韩家川乡韩家川村县级产业示范基地创建项目104.68万元。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韩家川乡
18.保德县桥头镇银子塔村(吕家峁组)县级产业示范基地创建项目6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桥头镇
(二)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4153.3094万元(中央衔接资金645.4471万元、县级衔接资金3252.34万元、整合存量资金255.5223)
1.保德县农村公路网及贫困地区道路建设项目3000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保德易地搬迁配套设施工程项目161.4223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3.省道S249连接线及崖窑至高徐家湾通村公路建设项目205.6471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4.保德县桥西线至冯家沟提质改造工程项目67.8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5.保德县兴康养殖专业合作社场区路项目75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6.保德县南河沟乡秦家河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50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7.保德县孙家沟镇土门村深井维修工程项目30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8.保德县农村饮水安全水源地保护项目40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9.保德县义门镇暖泉村设施农业及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100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10.保德县义门镇路家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22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11.保德县杨家湾镇杨家湾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25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12.保德县腰庄乡冀家沟村深井维修工程项目30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13.义门镇赵家沟村田间道路硬化项目20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义门镇
14.孙家沟镇王偏梁村主街巷道硬化项目33.75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孙家沟镇
15.孙家沟镇羊路河村主街巷道硬化项目59.16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孙家沟镇
16.东关镇铁匠铺村拓宽及硬化道路项目18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东关镇
17.腰庄乡冀家峁村口至白家墕村公路硬化项目121.43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腰庄乡
18.韩家川乡桑园塔村通村公路建设项目18.3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韩家川乡
19.林遮峪乡林遮峪村恒胜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道路硬化项目57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林遮峪乡
20.林遮峪乡韦耳梁村水毁路段修复项目9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林遮峪乡
21.林遮峪乡元家山村高原喷灌系统建设项目9.8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林遮峪乡
(三)生态帮扶项目680万元(中央衔接资金680万元)
1.忻州市保德县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工程(人工造乔木林)项目400万元。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2.保德县林业局暖泉林业管护站维修项目40万元。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3.保德县2022年林下经济种植中药材项目240万元。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四)金融帮扶项目349.701142万元(中央衔接资金255.0136万元、县级衔接资金87.2149万元、整合存量资金7.472642万元)
保德县2022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349.701142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金融部门;各乡(镇)
(五)教育培训项目505万元(中央衔接资金360万元、整合存量资金145万元)
1.保德县2021年-2022年“雨露计划”资助项目360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2.保德县2022年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70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3.保德县本科大学生资助项目75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六)就业帮扶项目1000万元(县级衔接资金1000万元)
保德县2022年就业奖补项目1000万元。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
(七)其他项目8.872957万元(整合存量资金8.872957万元)
忻州市精准防贫“忻保障”项目8.872957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所涉乡(镇)
六、保障机制
(一)建立完善协商机制。积极建立健全财政与有关部门间的资金统筹协商机制,为开展好资金整合和统筹提供机制保障。县政府建立由县领导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将用途相近的资金统筹使用,避免重复交叉或相互脱节。
(二)细化预算。编制项目预算计划时,根据难易程度规划资金使用,合并同类项目,集中预算资金,明确重点投向,进一步缩减待分配资金,所有能分解的项目要在年初预算中细化分解到具体项目。
(三)严格程序,统筹安排。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巩固脱贫拓展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任务统筹安排项目,全面推行“两报两审”,民主决策。“一报”即乡(镇)将确定的村级项目初审后汇总上报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一审”即县级行业部门审核。发改、交通、住建、水利、农业、林业、畜牧、卫健体、文旅、人社、民政、乡村振兴等行业主管部门收到乡(镇)脱贫项目清单后,依据乡村振兴规划和行业部门计划,对相关项目的合规性、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审核,并反馈给乡(镇)。“二报”即乡(镇)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及时对储备的项目做好先后次序安排,并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汇总后报送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二审”即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根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任务和县统筹整合资金总量情况,对乡(镇)相关项目进行统筹平衡和审定,会议研究确定拟入库项目,并将审定的项目进行公示、入库。
(四)完善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项目库建设。严格执行《保德县扶贫项目库管理办法》(保脱贫攻坚指办〔2018〕3号),通过“县级编制项目库入库指南、村级(项目单位)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省市备案”流程,建立健全项目库,并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管理,以项目库建设促进项目的合理安排。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应有以下基本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实行项目库动态管理,所有项目要按规定程序入库后批准实施,并加强年度项目衔接。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使用专项资金。
(五)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要遵照执行《保德县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实施细则》(保脱贫攻坚指〔2018〕44号),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要媒体、乡镇和村级政务公开栏、项目公示牌等进行公开。各级各部门、乡村两级要按照要求将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额度、建设要求、实施地点、实施单位及负责人、实施期限等,一律公示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六)加大项目资金监管力度。要遵照执行《保德县扶贫资金监管实施方案》(保脱贫攻坚指〔2018〕52号)。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安排计划,分解下达具体项目计划,具体项目计划文件要明确项目实施地点、具体内容、绩效目标指标、实施时限、责任人等项目资金管理要素。财政局收到部门具体项目计划文件后,及时下达项目资金预算指标文件。
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对项目的审批、计划下达、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并做好资金绩效考评工作;各责任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要随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定期向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财政局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支付进度及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时申请支付资金。各责任部门及项目实施主体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避免资金闲置、浪费和挪用。各责任部门对支出进度及使用绩效承担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继续探索完善资金检查方式,发挥审计、纪检、财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县政府要组织财政、乡村振兴、行业主管部门对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部门、乡(镇)班子考核的主要依据,奖优罚劣。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职责。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县政府成立领导组,组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领导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资金整合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二)加大农业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一是突出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提高资金市场化运作水平。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形成资金使用合力,发挥资金规模效益。制定优惠投资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投资支持乡村振兴工作。二是发挥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主体地位。加大宣传力度,落实财政扶持优惠政策,优化村民“一事一议”机制,鼓励群众出资参与项目工程建设。
(三)落实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保德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制度》(保财字〔2017〕42号)、《保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保德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领导组的通知》(保政办发〔2018〕81号)等文件,落实资金分配使用、严格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