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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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任务,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关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农〔2023〕4号)、《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农〔2021〕45号)、《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保财字〔2021〕15号)、《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负面管理清单的通知》(晋财农〔2023〕76号)要求,根据我县已到账财政衔接资金规模,特制定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巩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计划。
一、拟投入衔接资金规模
目前我县已到账中央衔接资金6842万元,其中用于以工代赈任务资金345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6497万元;到账省级衔接资金3330万元,其中用于脱贫人口发展特色产业资金283万元、用于支持高质量庭院经济发展奖补资金481万元、用于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和就业帮扶车间务工就业稳岗补助资金294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272万元。
合计到账衔接资金10172万元规模。
二、拟安排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资金使用要求,2025年度到账衔接资金10172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拟实施项目如下:
(一)产业发展项目6210.71143万元(中央衔接资金4175.040984万元、省级衔接资金2035.670446万元)
1.保德县2024年度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奖补项目3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保德县2024年度小杂粮订单收购奖补项目1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保德县2024年度产粮大户奖补项目2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4.保德县2024年度红枣订单收购阶梯奖补项目2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5.保德县2025年各乡镇各村脱贫户发展特色种植补贴项目2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6.保德县2025年各乡镇各村有机旱作农业马铃薯品质提升示范基地种子采购项目1296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7.保德县2025年各乡镇各村有机旱作农业谷子品质提升示范基地生物有机肥采购项目1104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8.保德县2025年各乡镇各村有机旱作农业谷子品质提升示范基地种子采购项目19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9.保德县2025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280.530446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所涉银行,各乡(镇)
10.保德县2025年支持高质量庭院经济发展奖补项目7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11.保德县2025年未成林补植补造项目917.86万元。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12.保德县2025年杨家湾村经济林示范项目137.28万元。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13.桥头镇炭峪沟2025年以工代赈土地整治项目401万元。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桥头镇
14.义门镇庙峁村乡村旅游悬索类配套提升项目393万元。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义门镇
15.义门镇袁家里村深化省级示范创建配套建设—农机具采购项目8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义门镇
16.义门镇庙峁村购买大中型农机具项目3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义门镇
17.义门镇张家峁村杏树改良提质项目36.6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义门镇
18.杨家湾镇太平头村农业发展综合项目6.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杨家湾镇
19.孙家沟镇王家庄村农民基建施工队小型施工机械购买项目1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孙家沟镇
20.南河沟乡扒楼沟村农业服务项目9.9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南河沟乡
21.南河沟乡2025年土地托管粮食生产补贴项目75.5839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南河沟乡
22.韩家川乡下塔村农业发展综合项目16.38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韩家川乡
23.韩家川乡赵家庄村新建加工房项目14.31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韩家川乡
24.韩家川乡墕头村新建加工房项目15.46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韩家川乡
25.韩家川乡豆塔村淤地坝建设种植基地项目20.01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韩家川乡
26.林遮峪乡郝家庄村红葱示范种植项目3.9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林遮峪乡
27.林遮峪乡郝家庄村农业发展项目7.297034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林遮峪乡
(二)乡村建设行动项目1661.28857万元(中央衔接资金1661.28857万元)
1.保德县夏柳青至新庄子通村公路养护提质工程项目122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东关镇陈家梁村通村道路提升项目76.38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东关镇
3.东关镇新庄子村村内主干道路提升项目120.75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东关镇
4.东关镇马家滩村内道路硬化及排水改造工程项目72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东关镇
5.桥头镇银子塔村吕家峁小组产业示范基地田间路连接项目100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桥头镇
6.桥头镇乔沟村危桥改造工程项目98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桥头镇
7.桥头镇张家窑瓦村梨园局小组田间路改造提升项目132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桥头镇
8.义门镇岳家里村产业路硬化项目58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义门镇
9.义门镇行宫墕村山庄头小组通村公路维修工程项目58.2088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义门镇
10.杨家湾镇杨家湾村至山头村道路维修工程项目80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杨家湾镇
11.孙家沟镇沟底塔村村级街道硬化及排水管道铺设项目12.96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孙家沟镇
12.孙家沟镇曹虎村街道硬化项目57.5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孙家沟镇
13.南河沟乡大塔村水毁道路维修项目17.77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南河沟乡
14.南河沟乡扒楼沟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94.361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南河沟乡
15.腰庄乡腰庄村通村道路提质改造项目59.8342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腰庄乡
16.腰庄乡铺房墕村通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185.9446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腰庄乡
17.腰庄乡后芦子沟村产业道路硬化项目141.4117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腰庄乡
18.韩家川乡沙坪村通村公路护坡维修项目25.12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韩家川乡
19.韩家川乡沙坪村村级道路硬化项目25.7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韩家川乡
20.韩家川乡桑元塔村产业道路提升项目29.31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韩家川乡
21.林遮峪乡郝家庄村通村道路硬化项目58.38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林遮峪乡
22.林遮峪乡郝家庄村养殖场道路硬化项目7.80327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林遮峪乡
23.林遮峪乡林遮峪村乡村旅行道路硬化项目27.855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林遮峪乡
(三)就业帮扶项目2000万元(中央衔接资金705.670446万元、省级衔接资金1294.329554万元)
保德县2025年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就业稳岗增收项目2000万元。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
(四)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300万元(中央衔接资金300万元)
保德县2025年“雨露计划”资助项目3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管理及使用要求
(一)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各有关乡(镇)、有关县直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保德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保脱贫攻坚指〔2017〕46号),切实担负起管理和监督责任,要分别成立项目实施领导组,完成项目申报、推进、中期检查、验收以及后续管理等工作。要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一线监督责任,主动接受纪委、监委、检察、审计、财政、媒体、群众的监督。要引导脱贫群众参与项目的规划、实施、监督、评估全过程。
(二)严格项目公告公示。要严格按照《保德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保脱贫攻坚指〔2018〕44号),做好公告公示工作,并将监督电话一并公告。公示内容包括: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额度(衔接资金投入情况)、建设要求、实施地点、实施单位及负责人、实施期限等;项目成果及资金效益,包括衔接资金各项支出情况;其他需要公示公告的如补助标准等。
(三)加快组织推进项目。要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根据省级“一项一档”资料清单内容实施推进,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建立项目档案和管护制度。实行项目责任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示制、招投标制、竣工验收制、质量和安全保证制。
附件:《保德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计划清单》
中共保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0日